咨询热线: admin 2022年11月23日 产业新闻 32 0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6 年 6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 作安排》(国办发〔 201〕7 号)和《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 期管理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6〕226 号),为提高土地利 用质量和效益,加强项目在用地期限内利用状况的环境管理,制定本技术指 南。本技术指南是上海市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之一,还包 括: 《上海市经营性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试行)。 本技术指南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定。 本技术指南起草单位是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以下简称 “技术指南”) 详细阐述了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以下简称 “工业用地场地环境保护”)的工作流程、基本要求和技术方法,为从业单位进 行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以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验收等工作提 供技术指导,为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减少污染场地环境和人体健康风险。 本技术指南为试行版,将根据实际管理需求,适时修订。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储备、出让、收回、 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以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境监理、验 收等工作。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涉及放射性污染的场地。 本技术指南的使用对象包括进行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以及污染场地治 理修复、环境监理、验收等工作的技术人员、进行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 理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场地所有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指导思想: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建立和健全场地环境 管理工作方法、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目标,以现有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为支撑, 借鉴国内外经验,并基于本市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可行、便捷实用、完整全面 的工作指南,防范场地环境风险,保障工业用地环境安全。 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实用性原则:充分考虑国内技术条件和实践经验,细化各项工作方法,规 范场地环境调查方法、风险评估方法、治理修复方案编制方法、环境监理工作 方法、修复工程验收方法等,提出污染场地工程控制验收及后续管理方法,增 加可操作性,便于实施与推广。 统筹性原则:在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以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境监 理、验收等方面,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经验,统筹考虑土壤和地下水,并根据污 染场地全过程管理原则,完善管理框架和技术体系,便于逐步推进本市工业用 地场地环境保护工作。

  协调性原则: 以市环保局发布的《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试 行)》、《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 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编制规范(试行)》、 《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污染场地 修复工程验收技术规范(试行)》为基础,统一并细化相关技术内容,做到整 体协调一致。

  治理修复: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场地污染物移除、削 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 土壤/地下水修复: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 或转化场地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 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工程控制:采用阻隔、堵截、覆盖等工程措施,控制污染物迁移或阻断污 染物暴露途径,降低和消除场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非工程性控制:指场地责任方针对进行工程控制的污染场地在后续管理中 采取的非工程性控制措施,包括:信息提示、人员限制、加强通风、职业卫生 防护等。

  2 工业用地场地环境保护工作流程

  2 工业用地场地环境保护工作流程

  工业用地场地环境保护是在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场地内污染物对 未来受体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一定的治理修复措施避免、降低、缓和潜在风险 的过程。工业用地场地环境保护全过程可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场地环境调查评 估,二是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其中,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分为两个阶段:场地环 境初步调查评估、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健康风险评估;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包括 三个阶段: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编制、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实施与环境监 理、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与后期管理。具体工作流程见图 2-1。

  工业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前,首先须进行场地环境初步调查与评 估,如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监测中土壤、地下水和其他环境介质中检出的监测目 标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应评价标准,则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结束,可以进行工业用 地流转。 当场地存在污染物浓度超过相应评价标准时,则可能存在健康风险,应进 入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健康风险评估阶段,开展详细调查监测与人体健康风险 评估,若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则进入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环节。 反之,若详细调查与健康风险评估阶段确定场地健康风险在可接受水平内,则 可进行工业用地流转。

  进入治理修复环节的污染场地,首先要根据场地实际情况选择治理修复方 式:土壤/地下水修复或工程控制。对于不具备实施土壤/地下水修复工程条件的 在生产工业企业场地,可采取工程控制,其余场地则进行修复,并分别编制污 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污染场地工程控制技术方案。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场地责任方均须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 修复工程/工程控制的实施过程进行环境监理。 对于进行土壤/地下水修复的污染场地,修复完成后,场地责任方须委托第 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验收通过后可以进行工业用地流 转。 对于采取工程控制的污染场地,在工程控制实施完毕后,场地责任方须委 托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场地责任方可进行土地续期。在土地后续使用

  2 工业用地场地环境保护工作流程

  中,场地责任方须根据工程控制后续管理方案做好场地环境后续管理工作。

  是否受到污染 是 详细调查与健康 风险评估报告 详细调查与健康风险评估

  风险是否超 过可接受水平 专 家 论 证 是 是否为在生产 工业企业场地 是 否

  是否具备实施 场地修复条件 否 工程控制技术方 案/修复技术方案 制定工程控制技术 方案

  环境监理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验收监测报告

  图 2-1 工业用地场地环境保护工作流程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初步 采样监测、调查结果分析以及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流程如下:

  初步调查结果分析 初步调查报告编制

  图 3-1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流程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人员可通过资料查阅、信息检索、知情人员访谈、问卷 调查等途径进行场地资料收集。知情人员主要包括:场地过去和现在的使用者 和所有者;当前企业和历史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和企业工人;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官员;邻近场地的工作人员、附近居民等。 场地环境资料主要包括: (1)场地利用变迁资料 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场地及其相邻场地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 航片或卫星图片;场地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场地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场地内 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变化情况的记录和信息;其它有助于评价 场地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土地登记信息资料等。

  (2)场地环境资料 场地环境资料包括:场地所在区域土壤/地下水历史调查数据,场地环境监 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地勘报告,场地内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记录;相邻场地的环境资料,场地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的位置 关系等。 (3)场地相关记录 场地相关记录包括:生产产品、原辅材料和中间体清单;化学品储存和使 用清单,地上和地下储罐清单,泄漏记录;场地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 图,地下管线图;废物管理记录,场地内危险废弃物堆放记录等。 ()由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 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包括:区域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质量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生态和水源保护区和规 划等。 (5)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信息 场地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信息:自然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形、地 貌、土壤、水文、地质、气象资料等;社会信息包括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 标分布,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 与标准,当地地方性疾病统计信息等。 调查人员在获取场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专业知识、经验以及现场踏勘情 况识别资料和信息的有效性和正确性,筛选甄别出正确且有效的资料,为制定 初步采样监测计划做准备。如场地资料缺失影响场地污染状况判断时,应在场 地初步调查报告中进行说明。

  现场踏勘的目的是通过对场地及其周边环境设施的现场调查,观察场地污 染痕迹,核实资料收集的准确性,获取与场地污染有关的线 现场踏勘的方法

  现场踏勘前,调查人员须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装备必要的防护 用品。现场踏勘时,调查人员可携带 gps 定位仪、测距仪、摄/录像机等设备, 仔细观察、辨别、记录场地及其周边重要环境状况及其疑似污染痕迹,同时采 用 x 射线荧光分析仪(xrf)、光离子检测仪(pid)等野外便携式筛查仪器

  进行现场快速测量,辅助识别和判断场地污染状况。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 踏勘和查证场内现有的及场地过去使用中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异常 迹象。包括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或三废处理 与排放以及泄露状况,及场地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异 常迹象,如罐、槽泄露,废弃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等。 (2)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 观察和记录包括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情况,如住宅区、商业用 地、工业用地、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公共场所等。 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及道路和公用设施;周围区域的 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井;废弃和正在使用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以及化学品 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明确其与场地的位置关系。 (3)区域的地形地质与水文地质 观察和记录区域的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以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 移到调查场地,以及场地内污染物迁移到地下水和场地之外。

  现场踏勘的重点包括:场地内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的 场所,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储罐与容器,地上及地下管线,工业垃圾堆 放场所,各类水井,留有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的场所等。 现场踏勘的重点包括: (1)场地可疑污染源 观察所有可见污染源的位置、类型、规模和控制设施(例如防渗材料、结 构、老化程度);观察分析可疑污染物的污染区域、潜在污染途径(如输油管 道、油渠、灌溉渠道)及发生污染的可能。 (2)场地污染痕迹 调查场地污染痕迹,如植被损害、各种容器及排污设施损坏和腐蚀痕迹, 场地内的气味、地面、屋顶及墙壁的污渍和腐蚀痕迹等。不同行业的场地污染 特征不同,污染物种类和造成污染的环节都不同,需结合各行业的污染特征,

  有针对性开展现场踏勘工作。 (3)涉及危险物质的场所 危险物质的使用与存储的踏勘包括:使用的危险物质的种类和数量,涉及 的容器和储存条件,包括没有封闭或发生损坏的储存容器的数量和容器类型; 地上、地下储存设施及其配套的输送管线情况,记录储藏池(库)数量、储存 物质、容量、建设年代、监测数据、周边管线等内容;各类集水池,考察其是 否含危险物质或与其有关;盛装未知物质的容器不管是否发生泄漏均应调查, 包括储存容器的数量、容器类型和储存条件;电力及液压设备的场地是否使用 含多***联苯的设备;场地内道路、停车设施及与场地紧邻的市政道路情况,重 点识别并察看可能运输危险物质的进场路线;建筑物内是否有明显的固体废物 堆积,观察其存放情况;存放固体废物的容器的密封状况;上述现场是否有强 烈的、刺鼻的气味;询问熟悉生产线情况的人员关于物料是否已从生产线完全 卸载,反应釜、塔、容器、管道中的物料是否已基本清除。 (4)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调查包括:建(构)筑物的现状及完善情况,如建筑物的数 量、层数、大致年代等;生产装置区、储存区、废物处置场所等区域的地面铺 装情况,是否存在由于生产装置的腐蚀和跑冒滴漏造成的地面、屋顶、墙壁的 污渍和腐蚀痕迹;采暖和制冷系统所用冷热媒介质的类型及储存情况;建 (构)筑物及各种管线保温情况,重点关注石棉的使用、贮存等情况;生产装 置区、储存区、废物处置场所等以外区域的室外地面铺装情况,地面污渍痕 迹,以及室外可能因污染引起的植被生长不正常情况;生产排放的污水水质, 相关的处理构筑物(如排水管、排水沟、水池等)的使用情况,污水处理系统 的建设年代和处理工艺等;明显堆积或填充废弃的建筑垃圾或其他固体废物形 成的土堆、洼地等;场地内所有的水井,是否存在颜色、气味等水质异常情 况。 (5)周边相邻区域 现场踏勘应包括场地的周围区域,踏勘范围应由现场调查人员根据污染迁 移情况来判断。周边相邻区域调查包括:场地四周相邻企业,包括企业污染物 排放源、污染物排放种类等,并分析其是否与评价场地污染存在关联;场地附 近已确定的污染场地,重点调查已确认污染场地的污染物,以及对本场地的环 境影响和污染途径;观察和记录场地及周围是否有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 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等地点,并在报告中明确 其与场地的位置关系。

  踏勘结果分析主要包括: ( 1 )场地应关注的污染物种类:根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种类、 “三废”等情况,以及残留的原生污染物受物理化学过程影响产生的次生污染 物,分析场地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种类。 (2)场地潜在污染区域:根据场地生产装置、各种管线、危险化学品及石 油产品储存设施、污染物排放方式、现场污染痕迹、污染物的迁移特性等,分 析场地潜在污染区域。 (3)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结合污染物特征,分析场地地层分布情况、地下 水分布特征等影响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迁移转化的水文地质条件。 (4)污染物特征及其在环境介质中的迁移分析:①原辅材料和产品运输过 程中,由于泄漏、挥发和事故进入周边环境;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烟 (粉)尘通过大气扩散至生产设施周边甚至厂房以外;③废水排放沟渠破裂时 进入土壤和地下水;④废物堆存点污染物经雨水淋洗并随地表径流扩散进入附 近河流;⑤废物堆存点污染物或污染土壤经降雨淋滤进入地下水,并随地下径 流在地下水流方向迁移。 踏勘结论应明确场地内可能的污染源、污染类型和污染状况,并提出场地 环境初步调查监测建议。

  3.4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监测计划 3.4.1 初步调查监测范围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监测工作范围为前期环境调查初步确定的场地边界范 围。如果前期场地环境调查认为场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边界外的情 况,监测范围还可扩展到场地周边的疑似受污染区域。

  监测介质主要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根据场地具体情况还可能包括场地地 表水和场地残余废弃物,具体如下: 土壤:包括场地内的表层土壤、深层土壤(表层土壤底部 ~地下水水位以 上)和饱和带土壤(地下水水位以下),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的具体深度划分 应考虑场地回填情况、污染物迁移情况、构筑物及管线破损情况、土壤特征等

  因素综合确定。场地中存在的硬化层(如混凝土、沥青、石材、面砖)一般不 作为表层土壤,计量土壤采样深度时应扣除地表硬化层厚度。 地下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的地下水或经场地地下径流到下游汇集区的浅 层地下水。如污染较重且地质结构有利于污染物向深处迁移的区域,还应对深 层地下水进行监测。 地表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流经或汇集的地表水,对于污染较重的场地也 应考虑流经场地地表水的下游汇集区。对于地下排水设施较完善并直接排入到 污水处理厂的场地,无须进行地表水监测;对于有排水设施且向环境直接排放 的场地,应在排污口布设地表水监测点,以增加特征污染因子识别和判定的依 据。 场地残余废弃物:主要包括场地内遗留的生产原料、工业废渣,废弃化学 品及其污染物,残留在废弃设施、容器及管道内的固态、半固态及液态物质, 其他与当地土壤特征有明显区别的固态物质。

  根据前期调查确定的场地内现有的和历史上原有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储 放、污染排放及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潜在污染物,确定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 中需监测的目标物质。 工业场地可选择的监测目标污染物有:重金属、***化物、石棉、挥发性有 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总石油烃(tph)、持久性有机 污染物( pops )、有机***农药、有机磷农药等。其中,重金属至少包含银 (ag)、***(as)、铍 (be) 、镉 (cd)、铬(cr)、铜 (cu)、镍 (ni)、铅 (pb)、锑 (sb)、硒 (se)、***(tl)、锌(zn)、***(hg);挥发性有机物要包含薰蒸剂、单环芳烃、卤代 脂肪烃、卤代芳香烃、三卤代甲烷;半挥发性有机物要包含苯酚类、酞酸酯 类、多环芳烃类、卤代醚类、硝基芳烃及***类、亚硝***类、苯***类和联苯*** 类、***化烃类。此外,若涉及场地地表水、残余废弃物等环境介质,初步调查 监测还应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包括: gb 15618 、 gb/t 14848 、 gb 3838 、 gb 5085 等)增加各项监测项目。如遇土壤和地下水明显异常而常规检测项目无法 识别时,应选取少量疑似污染最严重的样品进行扫描分析,或采用生物毒性测 试方法进行筛选判断。

  3.4.4 初步调查监测点位布设

  初步调查监测采样点的布设一般包括水平点位、垂直点位和对照样点布设 等。监测布点方法有系统随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分区布点法、专业判断布

  图 3-2 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方法示意图 3.4.4.1 土壤监测点位 (1)新增工业用地(农田/宅基地转性为工业用地) 采用系统布点法,将监测区域均匀划分为面积不大于 80 m*80 m 的若干地 块,在每个地块内布设一个监测点位,一般在每个地块的中心部位进行采样。 对于面积小于 19200 m2 的,场地内应至少布设 3 个监测点位。 对于每个监测点位,根据现场情况分两层或三层采样。分两层采样的监测 点位,分别采集表层土壤、深层土壤;分三层采样的监测点位,分别采集表层 土壤、深层土壤以及饱和带土壤。 在农村生活垃圾指定堆放处、外来垃圾堆放处等布设至少 1 个监测点位, 一般分三层采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深层土壤以及饱和带土壤。 整个场地至少 50%的监测点位要分三层采集土壤样品。 (2)工业用地流转 对土壤污染特征明确的场地,通常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以前期资料收 集、现场踏勘等获取的场地信息为基础,根据专家经验来判断识别场地内可能 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区域(recs 点),将其作为场地关注污染物识别的监 测地块,在疑似污染的区域分别设置监测点位。原则上监测点位应选择在疑似 污染区域的中央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如场地内的储罐储槽、污水管线、污染 处理设施区域、危险物质储存库、物料储存及装卸区域、历史上可能的废渣地 下填埋区、“跑冒滴漏”严重的生产装置区、物料输送管廊区域、发生过污染 事故所涉及到的区域等。当无法在疑似污染地块,特别是罐槽、污染设施等底 部采样时,可作适当偏移。在非疑似污染地块内,可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少 量布设采样点,以防止污染识别过程中的遗漏。

  对于地貌严重破坏以及无法确定历史生产活动和各类污染装置位置的场 地,可采用系统布点法,将监测区域划分为面积不大于 40 m*40 m 的若干地 块,在每个地块内布设一个监测点位,一般在每个地块的中心部位进行采样, 当中心部位无法采样时,可作适当偏移。 对于在生产工业企业场地,若生产区因企业生产运营无法进行取样的,应 在每个 rec 点四周紧靠 rec 点区域布设 4 个监测点位。 无论采用何种布点方法,整个场地监测点位数量不少于 1600 m2 1 个监测点 位。对于面积小于 4800 m2 的,场地内应至少布设 3 个监测点位。 整个场地至少 50%的监测点位要分三层采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深层土 壤以及饱和带土壤,采样深度可借助 pid、xrf 等现场监测仪器确定。对于污 染物不易发生垂向迁移或饱和带土壤污染可能性较小的监测点位,可分两层采 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对于地下水位较浅,无法采集深层土壤的 监测点位,可分两层采样,分别采集表层土壤和饱和带土壤。 上述新增工业用地及工业用地流转情况下,一般应在场地外部区域设置土 壤对照监测点位。对照监测点位应尽量选择在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裸露 土壤,应采集表层土壤样品,采样深度尽可能与场地表层土壤采样深度相同。 如有必要也应采集深层土壤样品或饱和带土壤样品。 3.4.4.2 地下水监测点位 一般使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确定地下水初步调查监测点位,以期掌握地下水 环境治理状况及场地地下水流向等信息。可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的具体需求调整 监测点位。 场地内如有浅层地下水,应在疑似污染区域(recs 点)布点;如果场地内 没有地下水疑似污染区域,则在场地内地下水径流的下游且未受其他源污染的 部位布点。如果场地地下水流向未知,需结合相关污染信息间隔一定距离按三 角形或四边形至少布置 3-4 个点位监测判断地下水流向。地下水总监测点位数 量不少于土壤总监测点位数量的 50%。 监测井的深度应根据监测目的、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埋深和相对厚度来确 定,至少应在浅层地下水埋深以下 2 m,但不可穿透浅层地下水底板;如果场 地疑似存在 dnapl 污染,则需根据场地情况增加监测井深度。 一般应在场地内地下水流向上游的一定距离设置对照监测井。 3.4.4.3 地表水监测点位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开展地表水采样和监测。如果场地内有流

  经的或汇集的地表水,则在疑似污染严重区域的地表水布点,同时考虑在地表 水径流的下游布点;对于有市政排水设施且污水纳管排放的场地,则无需进行 地表水布点,对于有排水设施但向环境直排的场地,在排污口布设地表水监测 点。 如有必要可在地表水上游一定距离布设对照点。 3.4.4.4 场地残余废弃物 根据场地环境前期调查结果确定初步调查监测是否需要开展场地内残余废 弃物采样和监测。通常对场地上可能为危险废物的残余废弃物以及与当地土壤 特征有明显区别的可疑物上进行布点采样。

  3.5 现场采样与样品分析 3.5.1 初步调查监测样品采集

  3.5.1.1 现场定点 开展样品采集前需要现场确定监测点位置。使用 gps 仪确定土壤监测点和 地下水监测井位置,如果根据现场条件调整了原定监测点的位置,应及时记录 采样点变动原因及最终确定的监测点坐标位置。 3.5.1.2 土壤样品的采集 表层土壤样品的采集一般采用挖掘方式进行,一般采用锹、铲及竹片等简 单工具,也可进行钻孔取样。对于无机和有机样品应区分使用采样工具的材 质。土壤采样的基本要求为尽量减少土壤扰动,保证土壤样品在采样过程不被 二次污染。 深层土壤的采集以钻孔取样为主,非挥发性有机污染场地也可采用槽探的 方式进行采样。钻孔取样可采用人工或机械钻孔后取样,手工钻探采样的设备 包括螺纹钻、管钻、管式采样器等,机械钻探包括实心螺旋钻、中空螺旋钻、 套管钻等。槽探一般靠人工或机械挖掘采样槽,然后用采样铲或采样刀进行采 样,槽探的断面呈长条形,根据场地类型和采样数量设置一定的断面宽度,槽 探取样可通过锤击敞口取土器取样和人工刻切块状土取样。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易分解有机物污染、恶臭污染土壤的采样,应采用无 扰动式的采样方法和工具,钻孔取样可采用快速击入法、快速压入法及回转 法,主要工具包括土壤原状取土器和回转取土器,采样后立即将样品装入密封 性的采样瓶,以减少暴露时间。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的样品装瓶后应密封在 塑料袋中,避免交叉污染,应通过运输空白样来控制运输和保存过程中交叉污

  染情况。含易分解有机物的待测定样品,应采取适当的封闭措施(如甲醇或水 液封等方式保存于采样瓶中)。样品采集后应置于 4℃以下的低温环境(如冰 箱)中保存至运送、移交到分析室,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挥发损失,送至分析 室后应 4 ℃或冷冻保存,并尽快分析测试。具体土壤样品的保存与流转按照 hj/t 166 执行。 3.5.1.3 地下水样品的采集 (1)监测钻井 监测井的井管材料应有一定强度,耐腐蚀,对地下水无污染。监测井的深 度应尽可能超过已知地下水埋深的 2 m 以下,检测井井管内径不宜小于 50 mm。监测井目的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要有良好止水性。设置监测井时,尽量避 免采用外来的水和钻井流体,同时在地面井口处采取防渗措施。 监测井可采用空心钻杆螺纹钻、直接旋转钻、直接空气旋转钻、钢丝绳套 管直接旋转钻、双壁反循环钻、绳索钻具等方法钻井。 在监测井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洗井。所有的污染物或钻井产生的岩层破坏 以及来自天然岩层的细小颗粒都必须去除,以保证出流的地下水中没有颗粒。 常见的方法包括超量抽水、反冲、涌水塞、汲取及气洗等。如需测定地下水中 的重金属时,可用过滤的方式去除样品中的杂质及颗粒物。 (2)地下水采样器 地下水采样器分为自动式和人工式两类,自动式用电动泵进行采样,人工 式采用活塞式、隔膜式的手工泵(可用贝勒管等工具采样)。采样器必须能在 监测井中准确定位,并能取得足够量的代表性水样。 低密度非水溶性有机物样品应使用可调节采样深度的采样器采集,取样位 置在含水层顶部;对于高密度非水溶性有机物样品可以应使用可调节采样深度 的采样器或潜水式采样器采集,取样位置在含水层底部和不透水层顶部。 (3)地下水样品采集 地下水采样时应依据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已知的污染源及污染土壤 的特征,应利用最低的采样频次获得最有代表性的样品。 在监测井中采集水样必须在充分抽汲后进行,抽汲水量尽可能不少于井内 水体积的 2 倍,一般情况下取样位置应在监测井水面下 0.5 m 以下。 地下水采样应在洗井后两小时进行为宜。测试项目中有挥发性有机物时, 其采样速率应适当减缓,避免冲击产生气泡,一般不应超过 0.1 l/min。 地下水采样的对照样品应与目标样品来自相同含水层的同一深度。 地下水的具体采样方法、样品的保存与流转,应按照 hj 164 中规定执行。

  3.5.1.4 地表水样品的采集 地表水的采样可选用聚乙烯塑料桶、单层采水瓶、自动采样器、直立式采 水器等采样器进行采样。采集地表水样品时,应避免搅动水底沉积物。 为充分确认场地污染源对地表水的影响,地表水样品的采集一般可根据地 表水流量分别在枯水期、丰水期和平水期进行。 为反映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地表水的采样频次与采样时间应尽量 与地下水采样保持一致。 样品的采集数量、保存、流转及注意事项,按照 hj/t 91 执行。 3.5.1.5 场地残余废弃物样品的采集 场地内残余的固体废弃物可选用尖头铁锹、钢锤、采样钻、取样铲等采样 工具进行采样;场地内残余的液态废弃物可选用采样勺、采样管、采样瓶、采 样罐、搅拌器等工具进行采样;场地内残余的半固态废弃污染物的采样,原则 上应根据废物流动性按照固态废物采样或液态废物采样规定进行。 具体场地残余废物样品的采集、保存等按照 hj/t 298 行。

  3.5.2 初步调查监测样品分析

  3.5.2.1 现场样品分析 水样的温度须在现场进行分析测试,溶解氧、ph、电导率、色度、浊度等 监测项目原则上应在现场进行分析测试,并保持监测时间一致性。 土壤中重金属在现场分析过程中,可采用相关仪器设备(如便携式 xrf 仪)对土壤中部分种类重金属进行定性和半定量分析。 土壤挥发性有机物在现场分析过程中,可采用光离子化检测器( pid)和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fid)等仪器或设备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定性分析,即将 土壤置于密闭容器加温或置于塑料袋密闭后升温,在设定的温度稳定一定时间 后使用相应仪器或设备测试容器或塑料袋中顶部的气体。 3.5.2.2 实验室样品分析 土壤样品的分析可参考 hj/t 166 中指定的方法进行。 污染土壤的危险废物特征分析,可参考 gb 5085 和 hj/t 298 中指定的方法 进行。 地下水样品的分析可参考 hj/t 164 执行。 地表水样品、残余废弃物样品的分析可分别参考 hj/t 91、gb 5085 和 hj/t 298 中指定的方法进行。

  3.5.3.1 现场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在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交接等过程应建立完整的管理程序;采样前 应组织操作培训,规范采样操作流程。 (1)防止采样交叉污染 钻机采样过程中,在第一个钻孔开钻前要进行设备清洗;进行连续多次钻 孔的钻探设备应进行清洗;同一钻机在不同深度采样时应对钻探设备、取样装 置进行清洗;与土壤接触的其他采样工具重复利用时也应清洗。一般情况下可 用清水清理,也可用待采土让或清洁土进行清洗;必要时或特殊情况下,可采 用无磷去垢剂溶液、高压自来水、去离子水(蒸馏水)或 10%******进行清洗。 采样过程中要佩戴手套,为避免不同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每采集一个样品须 更换一次手套。 (2)采集质量控制样 现场采样质量控制样一般包括现场平行样、设备清洗样、运输空白样等。 平行样是从相同的源收集并单独封装分别进行分析的两个单独样品;设备清洗 样是采样前用于清洗采样设备与监测有关,并与分析无关的样品,以确保设备 不污染样品;采集土壤样品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分析时,每次运输应采集至 少一个运输空白样,即从实验室带到采样现场后,又从采样现场带回实验室的 与监测有关,并只与分析无关的样品,以便了解运输途中是否受到污染和样品 是否损失。 (3)现场采样记录。 现场采样记录、现场监测记录可使用表格描述土壤特征、可疑物质或异常 现象等,同时应保留现场相关影像记录,其内容、页码、编号要齐全便于核 查,如有改动应注明修改人及时间。 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残余废弃物的样品分析及其他过程的质量控制与 质量保证技术要求参照 hj/t 166,hj/t 164,hj/t 91 及 hj/t 298 等执行。 3.5.3.2 实验室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实验室质控样品数量应不少于检测样品的 5%,建议每 20 个样品设置一个 质控样。实验室质控样应至少包括样品平行样和加标样。

  (1)个人防护 根据国家有关危险物质使用及健康安全等相关法规制订现场人员安全防护 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现场人员须按有关规定,使用个人防护 装备。严格执行现场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各类工伤事 故。对现场危险区域,如深井、水池等应进行标识。 (2)防止二次污染 每个采样点钻探结束后,应将所有剩余的废弃土装入垃圾袋内,统一运往 指定地点储存;洗井及设备清洗废水应使用塑料容器进行收集,不得随意排 放。 (3)应急处理 当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危险物质泄漏时,应对泄漏情况及危害程度进 行快速评估,并确定是否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清除泄漏源。一旦确认需要进行紧 急清除,则应立即通知场地业主和当地环保部门。

  3.6 初步调查结果分析 3.6.1 确定关注污染物

  (1)土壤关注污染物 对于土壤中检测出的监测目标污染物,本技术指南推荐按照《上海市场地 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工业用地(即非敏感用地)筛选值进行判 定。如果目标污染物检出浓度超过工业用地筛选值,则判定为土壤关注污染 物。本技术指南发布后,如国家或上海推出新的场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或筛选 标准,则以新标准为准。如果上述环境标准中污染物标准值缺失,可参考国外 相关质量评价标准。 (2)地下水关注污染物 对于地下水中检测出的监测目标污染物,本技术指南推荐按照《地下水质 量标准》(gb-t 14848-93) iii 类值进行判定。如果目标污染物检出浓度超过 iii 类标准值,则判定为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本技术指南发布后,如国家或上海 推出新的场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或筛选标准,则以新标准为准。如果上述环 境标准中污染物标准值缺失,可参考国外相关质量评价标准。 (3)其他环境介质关注污染物

  如果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开展了地表水、残余废弃物等监测,则根据相关环 境质量标准判别监测目标污染物是否超标。对于场地地表水中检测出的监测目 标污染物,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判断;场地残余废弃物 的监测目标污染物,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5085 )判断。如果上述 环境标准中污染物标准值缺失,可参考国外相关质量评价标准。

  初步调查结论应尽量明确场地内及周围区域有无可能的污染源,若有可能 的污染源,应说明可能的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和来源,同时应提出是否需要第 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建议。此外还应评估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限制条件和欠缺 的信息及对调查工作和结果的影响。 如果现场调查人员通过感官或现场快速测定方法初步判断场地受到污染, 但是经过采样监测分析工作尚不能确定关注污染物,建议召开专家咨询会确定 后续工作内容。

  初步调查报告应对初步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内容主要 包括场地概况、资料分析与现场踏勘、初步调查监测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和实 验室分析、调查结论与建议、附件等。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 3-2。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的主要工作包括: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分析、详细采 样监测、详细调查结果分析与调查报告编制等,工作流程如下:

  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 关注污染物现场采样 和实验室分析 数据分析与评估 详细调查报告编制

  图 4-1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工作流程

  4.2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监测计划 4.2.1 详细调查监测范围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监测工作范围为初步调查监测中污染物含量超过相关环 境质量标准或判别标准的监测区域。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监测介质主要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如果场地环境初步 调查中发现其他环境介质(地表水、残留废弃物)也存在超标情况,也应纳入 详细调查监测中来。

  (1)关注污染物监测 详细调查监测目标污染物为初步调查确定的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 以及其他环境介质(场地地表水、残留废弃物)中的超标污染物。 (2)场地土壤理化样品采集与分析 场地土壤理化样品的采集与分析是在详细调查阶段为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 撑,以模拟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的迁移过程。主要分析项目包括:土壤 ph、粒 径分布、土壤容重、土壤密度、土壤含水率、孔隙度、有机碳含量、渗透系数 (横向/纵向)等。

  4.2.4 详细调查监测点位布设

  土壤 / 地下水详细调查监测应确定土壤 / 地下水关注污染物的分布范围和深 度,为风险评估和修复方案提供数据支持。 4.2.4.1 土壤详细调查监测布点 采用系统布点法对初步调查中超过评价标准的监测区域开展详细调查,布 点范围应略大于初步调查判断的污染范围,网格尺寸根据项目场地具体情况确 定,不大于 20 m*20 m。 详细调查监测中,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 0.5 m;如果初步调查显示地下水 位以下的饱和带土壤可能受到污染影响,则详细调查监测中根据场地实际情 况,还需对饱和带土壤进行采集,饱和带土壤采样间隔一般为 1 m~2 m。对于 垂直方向结构特征不同的土壤,可应根据土壤结构的变化和污染物迁移规律适 当调整垂直方向点位的间隔。详细调查监测采样深度应根据初步调查监测结果 分析而定,详细调查监测深度至少要大于初步调查监测污染超标深度。但如果 采样中观察有疑似重质非水相液体(dnapl)污染,可根据现场情况增加采样 深度。 4.2.4.2 地下水详细调查监测布点 根据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阶段的成果大致判断场地地下水污染羽的分布,在 地下水流方向设置地下水详细调查监测点位,监测点位数量和间距应综合考虑 场地水文地质特征以及地下水流向。 若初步调查监测显示浅层地下水污染非常严重,且场地地质结构有利于污 染物向深层地下水迁移时,在详细调查监测阶段应在做好分层止水条件下在非 污染区或轻污染区增加一口深井至深层地下水,以了解和评价深层地下水的受

  影响情况。 如场地面积较大,地下水污染较重,地下水较丰富,在场地详细调查监测 阶段应在场地内地下水径流的上游和下游各增加 1~2 个监测井位。 4.2.4.3 其他环境介质的详细调查监测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阶段对已确定为危险废物的残余物应按 hj/t 298 相关方 法布点采样;对与当地土壤特征有明显区别的可疑残余物应进行系统布点采 样,将每一种特征相同或相似的残余物划分成数量相等的若干份,对每一份进 行采样,以确定残余废弃物的数量及空间分布范围;对于已确定为非危险废物 的残余废弃物可不再进行布点采样。

  4.3 现场采样与样品分析 4.3.1 详细调查监测样品采集

  4.3.2 详细调查监测样品分析

  参考 3.5.2 节内容。 土壤理化样品的分析应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执行。

  根据 3.6.1 节场地关注污染物评价标准,分析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关注污染 物的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此外还应评估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限制条件和欠缺的 信息及对调查工作和结果的影响。

  详细调查报告应对详细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内容主要 包括场地概况、初步调查结果概述、详细调查监测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和实验 室分析、调查结论与建议、附件等。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 4-1。

  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是在分析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通过不同 暴露途径进入人体的基础上,定量估算致癌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概率 或非致癌污染物的危害水平。主要内容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 风险表征和风险控制值的确定。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程序如图 5-1 所示。

  -关注污染物 -污染物空间分布 -暴露受体

  -暴露情景 -暴露途径 -暴露模型 -暴露参数 -计算暴露量

  -分析污染物健康效应 -致癌效应 -非致癌效应 -确定污染物毒性参数 值

  -单一污染物单一途径风险 -单一污染物所有途径风险 -所有污染物所有途径风险 -不确定分析

  -基于致癌风险的土壤/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基于非致癌风险的土壤/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基于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 -基于保护周边水体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提出土壤/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图 5-1 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危害识别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场地环境调查获取的资料,结合场地土地的规 划利用方式,明确关注污染物及其空间分布,识别敏感受体类型。

  根据前期场地环境调查,获得以下数据: 1)较为详尽的场地相关资料信息,如场地土地使用权及用途变更情况、与 污染相关的人为活动、场地(及邻近地区)平面分布图、地表及地下设备设施 和构筑物的分布等信息; 2)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等环境样品中污染物的浓度数据; 3)场地土壤的理化性质分析数据,如土壤 ph 值、容重、孔隙度、有机碳 含量、含水量、质地等; 4)场地(所在地)气候、水文、地质特征信息和数据,如渗透系数、有效 孔隙度、地表年平均风速等; 5)场地及周边地区人群、建筑物等相关信息。

  关注污染物为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所确定的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关 注污染物。

  本技术指南所指工业用地方式下,受体敏感人群主要为工作人员(成 人)。如果污染场地涉及再开发或将来可能涉及再开发,均需将开发建设期间 的建筑工人作为敏感受体。

  暴露评估在危害识别的工作基础上,分析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 进入并危害敏感受体的情景,确定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对敏感人群的暴露 途径,确定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的迁移模型,建立“污染源-暴露途径-敏感受体” 场地概念模型,确定与场地污染状况、土壤***质、地下水特征、敏感人群和关 注污染物***质等相关的模型参数值,计算敏感人群摄入来自土壤和地下水的污 染物所对应的暴露量。

  暴露情景是指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经由不同方 式迁移并到达受体人群的情况。 本技术指南所指工业用地方式下,工作人员接触污染物的方式包括:直接 摄入污染土壤、经皮肤接触污染土壤而吸收污染物、通过呼吸系统吸入污染的 土壤尘、吸入土壤及地下水中的挥发***污染物。工业用地方式下,工作人员 (******)的暴露周期长、暴露频率高,一般根据******期的暴露来评估污染物的 致癌和非致癌风险。 污染场地在建设开发期间,建筑工人因施工作业会暴露于场地土壤和地下 水污染物而产生健康风险,一般根据******期的暴露来评估污染物对建筑工人的 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

  工业用地方式下,工作人员(******)的暴露途径包括:经口摄入表层土 壤、皮肤接触表层土壤、吸入表层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 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 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经口摄入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 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对于特定的工业场 地,工作人员的暴露途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场地再开发期间,下层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可因施工因素暴露于空气中,对 于建筑工人,建设开发期间下层污染土壤暴露途径可视为与表层污染土壤暴露 途径相同,建筑工人(******)的暴露途径包括:经口摄入表层和下层土壤、皮 肤接触表层和下层土壤、吸入表层和下层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 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经口意外 摄入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 此外,上海市地下水水位较浅,场地及周边地区可能将地下水作为饮用水 或生活用水。如果存在此情形,风险评估必须考虑饮用或使用地下水的暴露风 险,并将地下水作为保护目标之一。 特定用地方式下的主要暴露途径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确定,暴露评估模型 参数应尽可能根据现场调查获得。上海市地下水水位较浅,场地内及周边地区 地下水受到污染时,必须在风险评估时考虑地下水相关暴露途径。

  暴露参数包括暴露频率、暴露时间、土壤摄入量、人体相关参数等,推荐 的暴露参数默认值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录。 各种暴露途径涉及的土壤和水文地质参数等可根据现场调查获得。

  工业用地方式下,工作人员和建筑工人(受体)在不同暴露途径下的暴露 量计算公式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录。

  毒***评估是在危害识别的工作基础上,分析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效应,包括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确定风险评估所需要的污染物的毒***参数 值,包括参考剂量、参考浓度、致癌斜率因子和单位致癌因子等。

  5.4.1 污染物***质和毒***效应分析

  主要包括:描述关注污染物的物理化学***质;描述关注污染物经不同暴露 途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包括致癌效应和/或非致癌效应);描述关注污染物对 人体健康的危害机理;描述关注污染物的剂量-效应关系。

  关注污染物参数包括:致癌效应毒***参数、非致癌效应毒***参数、污染物 的理化***质参数、其他污染物相关参数等。 (1)致癌效应毒***参数 工业用地及建设开发暴露情景下,致癌效应毒***参数包括呼吸吸入单位致 癌因子( iur )、呼吸吸入致癌斜率因子( sfi )、经口摄入致癌斜率因子 (sfo)和皮肤接触致癌斜率因子(sfd)。 呼吸吸入致癌斜率因子(sfi),优先根据呼吸吸入单位致癌因子( iur) 外推计算获得;皮肤接触致癌斜率系数(sfd),优先根据经口摄入致癌斜率系 数(sfo)外推计算获得。 (2)非致癌效应毒***参数 非致癌效应存在慢***暴露、亚慢***暴露、急***暴露等类别。 工业用地方式下,工作人员经受的非致癌效应为慢***暴露,非致癌效应毒

  ***参数包括呼吸吸入参考浓度(rfc)、呼吸吸入致癌斜率因子(rfdi)、经口 摄入参考剂量(rfdo)和皮肤接触参考剂量致癌斜率因子( rfdd)。呼吸吸入 参考剂量(rfdi),优先根据呼吸吸入参考浓度(rfc)外推计算得到。皮肤接 触参考剂量(rfdd),优先根据经口摄入参考剂量(rfdo)外推计算获得。 污染场地建设开发暴露情景下,建筑工人经受的非致癌效应为亚慢***暴 露,非致癌效应毒***参数包括亚慢***呼吸吸入参考剂量(subrfdi)、亚慢***经 口摄入参考剂量( subrfdo)和亚慢***皮肤接触参考剂量( subrfdd )。亚慢*** 呼吸吸入参考剂量(subrfdi)可根据亚慢***呼吸吸入参考浓度(subrfc)外推 计算得到。亚慢***皮肤接触参考剂量(subrfdd)可根据亚慢***经口摄入参考剂 量(subrfdo)外推计算获得。 (3)污染物的理化***质参数 风险评估所需的污染物理化***质参数包括无量纲亨利常数(h´ )、空气中 扩散系数(da)、水中扩散系数( dw)、土壤-有机碳分配系数(koc)、水中 溶解度(s)。 (4)其他污染物相关参数 其他污染物相关参数包括消化道吸收效率因子( absgi)、皮肤吸收效率 因子(absd)和口摄吸收效率因子(abso)。 污染物的毒***参数外推计算方法以及常见污染物的毒***参数、理化***质参 数、其他相关参数推荐值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附录,污染物毒***参数也可根据国际上毒***数据库实时进行更新。

  风险表征是在暴露评估和毒***评估的工作基础上,采用健康风险评估模型 计算单一污染物经单一暴露途径的风险值、单一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风险 值、所有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的风险值;进行不确定***分析,包括对关注污 染物经不同暴露途径产生健康风险的贡献率和关键参数取值的敏感***分析;根 据需要进行污染场地健康风险的空间表征。

  风险表征一般按照每个采样点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检测数据,计算致癌风 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值。计算得到的土壤 / 地下水中单一污染物的致癌风险超过 10-6 或非致癌危害商值超过 1 的采样点,其代表的场地区域应划定为风险不可

  5.5.2 计算污染物的致癌和非致癌风险

  对于土壤/地下水关注污染物,首先计算单一土壤/地下水污染物分别经口摄 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吸入 室内空气中气态污染物暴露途径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值,接着计算单一 土壤/地下水污染物经所有途径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值,最后计算所有土 壤/地下水关注污染物经所有途径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值。计算公式参见 《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录。

  分析造成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结果不确定***的主要来源,包括暴露风险 贡献率分析、模型参数敏感***分析等。 (1)暴露风险贡献率分析 暴露风险贡献率分析包括:单一污染物经不同暴露途径的致癌风险和非致 癌危害商值贡献率分析、不同污染物经所有暴露途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指 数贡献率分析。计算获得的百分比越大,表示特定暴露途径或特定污染物对于 总风险值或危害指数的影响越大,该结果可为制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提供 重要的信息。计算公式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 录。 (2)模型参数敏感***分析 敏感参数确定原则:进行敏感***分析的参数(p)应是对风险计算结果影响 较大的参数,包括人群相关参数(体重、暴露周期、暴露频率等)、与暴露途 径相关的参数(每日摄入土壤量、暴露皮肤表面积、皮肤表面土壤粘附系数、 每日吸入空气体积、总悬浮颗粒物含量、室内地基厚度、室内空间体积与蒸气 入渗面积比等)。单一暴露途径风险贡献率超过 20%时,应进行人群相关参数 和与该途径相关的参数的敏感***分析。 敏感***分析方法:采用敏感***比例表征模型参数敏感***,即参数取值变动 对模型计算风险值的影响程度。参数的敏感***比例越大,表示风险变化程度越 大,该参数对风险计算的影响也越大。制定污染土壤风险管理对策时,应该关 注对风险影响较大的敏感***参数。 模型参数的敏感***可用模型参数值的变化(从 p1 变化到 p2)与致癌风险 或非致癌危害商值(从 x1 变化到 x2)发生变化的比值来表示。模型参数敏感

  ***比例计算模式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录。

  在风险表征的工作基础上,判断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 平。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未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 如果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对于进行治理修复的污染场 地,则根据污染场地暴露情况分别计算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基于健康风险的风 险控制值、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以及保护周边水体的地下水风险控制 值,并综合确定土壤/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计算单一污染物基于致癌效应的土壤/地下水风险控制值时,应采用的可接 受致癌风险为 10-6;计算单一污染物基于非致癌效应的土壤/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时,应采用的可接受危害商值为 1。

  5.6.1 确定污染土壤风险控制值

  (1)计算基于致癌效应的土壤风险控制值 对于单一土壤关注污染物,首先计算基于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 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室内空气中气态污染物途径的 致癌风险的土壤风险控制值,之后计算单一污染物基于上述所有途径致癌效应 的土壤风险控制值。计算公式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 行)》附录。 (2)计算基于非致癌效应的土壤风险控制值 对于单一土壤关注污染物,首先计算基于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 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室内空气中气态污染物途径的 非致癌风险的土壤风险控制值,之后计算单一污染物基于上述所有途径非致癌 危害效应的土壤风险控制值。计算公式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 范(试行)》附录。 (3)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 土壤中污染物可随淋溶水发生垂直迁移而进入地下水,影响地下水环境质 量。如果污染场地所在地的地下水作为饮用水、生活用水或工农业灌溉用水, 应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 可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 制值,也可根据地下水的实际用途确定保护标准,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等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

  风险控制值,计算公式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 录。 (4)分析确定土壤风险控制值 比较经过上述计算得到的基于致癌效应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基于非致癌效 应的土壤风险控制值,选择较小值作为污染场地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如场地及 周边地下水作为饮用水、生活用水或工农业灌溉用水,则还应充分考虑到对地 下水的保护,综合提出污染场地土壤风险控制值。

  5.6.2 确定污染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1)计算基于致癌效应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对于单一关注污染物,首先计算基于经口摄入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气 态污染物、室内空气中气态污染物途径致癌风险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之后计 算单一污染物基于上述所有途径致癌效应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计算公式参见 《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录。 (2)计算基于非致癌效应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对于单一关注污染物,首先计算基于经口摄入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气 态污染物、室内空气中气态污染物途径非致癌风险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之后 计算单一污染物基于上述所有途径非致癌危害效应的土壤风险控制值,计算公 式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录。 (3)计算保护周边水体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地下水中污染物可随地下水流发生横向迁移而进入周边水体(地下水/地表 水),影响周边水体环境质量。如污染场地周边水体作为饮用水、生活用水或 工农业灌溉用水,应计算保护周边水体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根据周边水体类型的不同,保护周边水体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以《地下水 质量标准》( gb/t 14848)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为基准, 计算公式参见《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附录。 (4)分析确定污染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比较经过上述计算得到的各关注污染物基于致癌效应的地下水风险控制 值、基于非致癌效应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选择较小值作为污染场地的地下水 风险控制值。如场地周边水体作为饮用水、生活用水或工农业灌溉用水,则还 应充分考虑到对周边水体的保护,综合提出污染场地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风险控制值是基于健康风险评估模型的计算值,是确定实施污染场地土壤/ 地下水治理修复范围(例如工程控制范围、原位修复范围或异位挖掘范围等) 以及确定污染场地修复目标值及工程控制目标值的重要依据。进行修复的污染 场地,其修复目标值根据不同修复方式(原位 / 异位)和不同修复后处置方式 (回填/资源化利用等)而确定,修复目标值并不完全等同于风险控制值,具体 可参见附录 6-1。此外特定污染场地的土壤/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工程控制目标值 的确定,还应综合考虑土壤/地下水修复/工程控制技术、经济、时间等方面的可 行***。

  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场地概况、评估方法、关注污染物 初筛、污染物毒***评估、暴露评估、风险表征、暴露点位汇总、污染场地风险 控制目标、附录等。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 5-1。

  6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编制

  6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编制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编制的工作内容包括:选择修复 模式/工程控制模式,筛选修复技术/ 工程控制措施、制定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 制技术方案,工作流程如图 6-1。

  -确定场地条件 -分析污染特征 -提出修复目标 -提出修复总体思路 -选择修复后处置方式 -确定场地条件 -分析污染特征 -提出工程控制目标 -提出工程控制总体思路

  -分析比较实用修复技术 -修复技术可行***评估 -确定修复技术 -分析比较实用工程控制措施 -工程控制措施可行***评估 -确定工程控制措施

  制定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

  -制定修复技术路线 -优化和确定工艺参数 -估算修复工程量 -制定环境管理计划 -工程控制措施设计 -制定环境管理计划 -成本效益分析

  图 6-1 污染场地修复方案/工程控制方案编制工作流程 (1)选择修复模式/工程控制模式 在对污染场地前期信息和环境调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场地状况现场考察 和相关技术资料补充调查等的基础上,确认场地条件,分析污染特征,提出场 地修复目标/工程控制目标以及总体思路,进行污染场地修复的还要确定修复后 土壤及地下水的处置及去向。 (2)筛选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 根据污染场地的具体情况,按照确定的修复模式/工程控制模式,筛选实用 的场地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并结合场地条件和污染特征,从适用条件、对 本场地修复效果/工程控制效果、经济***和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6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编制

  (3)制定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 进行污染场地修复的,根据确定的修复技术,制定场地修复技术路线,优 化并确定修复工艺参数,估算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的工程量,制定场地 修复环境管理计划,编制修复技术方案。 进行污染场地工程控制的,根据确定的工程控制措施,进行工程控制措施 设计,制定污染场地工程控制环境管理计划,编制工程控制技术方案。

  6.2 选择修复模式/工程控制模式 6.2.1 确认场地条件

  (1)核查场地相关资料 场地相关资料核查包括资料完整***和资料有效***核查。资料完整***重点审 查前期获得的场地信息和资料是否满足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编 制的要求;资料有效***审查重点审查前期场地信息和资料是否能客观反映场地 实际情况,例如场地状况或污染物特***是否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 (2)现场考察场地状况 场地状况现场考察要关注场地现状、场地施工条件、场地周边情况。场地 状况考察要重点关注:场地现状与前期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相比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场地用电、用水、施工道路、安全保卫等工程施工条件;场地 地上、地下构筑物保留情况以及构筑物结构等;周边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如集 中式居民点、学校、医院、饮用水源地、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等与工程作业区 的关系等。 (3)补充相关技术资料 通过核查场地已有的资料和现场考察场地状况,如发现不能满足修复技术 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编制基础信息资料要求,应适当补充相关资料,如地层 及地下水信息缺乏,应补充地勘资料;如场地土地利用方式发生改变,应补充 土地利用规划资料;如修复后土壤利用方式不明确,应补充修复后土壤的去向 信息等。若场地现状发生重大变化,必要时应适当开展补充监测,甚至进行补 充***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6.2.2 提出修复模式/工程控制模式

  通过对前期获得的场地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结合场地实际情况,首先确定 场地治理修复方式:修复或工程控制。对于不具备实施修复工程条件的在生产

  6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编制

  工业企业场地,可采取工程控制,其余场地则进行修复。 (1)污染场地修复模式 污染场地修复模式即污染场地修复总体思路和修复后土壤及地下水的处置 方式,要根据污染场地条件、修复目标和修复要求等进行确定。原则上污染场 地修复工程在原址进行,修复后的土壤在原址回填。 污染场地修复中目标污染物为健康风险评估阶段健康风险超出可接受水平 的关注污染物。 污染场地修复范围包括修复边界和污染深度分布,要根据场地环境调查、 监测和风险评估的工作资料和成果,结合目标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土壤/地 下水风险控制值等结果确定,要特别关注污染土层非连续***自上而下分布的情 况。污染场地修复范围可在场地测绘图件上详细描述,给出高程基准水平线、 点线位置图等,为修复工程量核算提供准确依据。 污染场地修复目标值要根据修复模式和修复后的处置方式来制定,具体方 法可参考附录 6-1。 (2)污染场地工程控制模式 污染场地工程控制模式即污染场地工程控制总体思路,应根据场地条件、 污染介质、污染特征、暴露途径等选择合适的阻止污染扩散或切断暴露途径方 式,从而降低和消除场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6.3 筛选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 6.3.1 分析比较

  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的筛选首先要结合污染场地污染特征、土壤及地下 水特***和选择的修复模式,从成熟度、适宜***、效果、时间和成本等方面分析 比较现有的技术措施的优缺点,重点分析各修复技术/控制措施工程应用的实用 ***。现有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的比较可以采用列表描述从技术原理、适用条 件、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技术应用的优缺点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也可 以采用权重打分的方法。通过比较分析,提出 1 种或多种备选技术/措施进行下 一步可行***评估。

  可行***评估可从治理修复效果、经济***和环境安全***三个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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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2.1 效果评估 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的效果评估可采用实验室小试、应用案例分析等方 式进行,有条件时,可采用现场中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治理修复效果。 (1)实验室小试 修复技术效果评估应采集本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为材料进行试验,针对 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技术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参数,制定实验室试验方案。 工程控制措施效果评估应模拟本场地水文地质条件,针对筛选的工程控制 措施,开展室内试验,确定工程控制措施的关键参数。 (2)现场中试 如对场地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适用***不确定,可结合本场地状况开展现 场中试,验证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实际效果。中试试验应尽量兼顾到场地中 不同区域、不同污染浓度、不同土壤及地下水类型、不同地质条件等,获得污 染场地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参数。 (3)应用案例分析 场地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可行***评估也可以采用相同或类似情境(目标 污染物相同,场地特征和土壤地下水特***相似等)的应用案例分析进行。但应 用案例资料信息应完整,技术参数描述应具体,结果应可信。一般文献报道不 能作为应用案例。有条件时,应现场考察应用案例实际工程。 6.3.2.2 经济***评估 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经济***评估是指对实施条件下的预处理成本、处理 成本、后处理成本等进行定***描述或定量比较。每一种成本均可包括劳动力成 本、监测成本、燃料成本、装置成本、安装/拆卸成本、操作维护成本、运输成 本、水电成本、专利成本等。 6.3.2.3 安全***评估 环境安全***评估指对各修复技术/工程控制措施实施条件下的环境影响、潜 在二次污染、对施工人员和周边人群安全和健康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

  6.3.3.1 水平覆盖 水平覆盖也称为表面阻隔,就是将阻隔***屏障或其他无污染的清洁材料铺 盖到污染土壤或沉积物上方,通过覆盖材料对污染物的阻隔、稳固和吸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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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有效控制污染物发生迁移的技术。水平覆盖主要有以下功能:①通过覆盖材 料对污染物的阻隔、稳固和吸附作用来有效控制污染物发生迁移,隔断目标受 体(人体、地表水、地下水等)与污染源的接触;②减少水从上而下的渗滤, 防止雨水渗入,消除随水导致的污染物的迁移或扩散甚至危害效应的发生;③ 控制可挥发***有机污染物释放进入大气;④改善土壤的承受能力和地面的工程 特***,为后期工程或设备提供一个临时***的工作平台;⑤结合地下垂直阻控系 统和水平阻控系统的应用,发挥对污染组分的有效隔离作用。 典型的覆盖系统通常由六个基本层组成,自上到下分别为表层、保护层、 排水层、阻隔层、气体收集层和基础层。特定场地覆盖系统的层数须根据场地 特征进行设计。 覆盖材料包括:清洁土壤(黏土、砂土)、砾石、地工织物(纤维)、沥 青、低渗黏土膜和植被层等。覆盖材料的粒径、比表面积与孔隙率、密度等有 特定的关系,决定了覆盖材料的吸附能力和对污染物的阻隔及稳固作用,从而 决定其覆盖效果。覆盖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方法也应因覆盖场地的要求、污染物 种类而因地制宜。 6.3.3.2 垂直阻隔 垂直阻隔是利用地下阻隔墙封存污染物或改变地下水流向以达到控制污染 的目的。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和污染物的分布特征,垂直阻隔墙的水平形状 分为:环绕型、上坡型或下坡型,垂直形状根据是否嵌入到低渗透***岩层分为 嵌入型和悬挂型。当污染物主要随地下水流迁移时,适宜采用悬挂型阻隔墙, 当地下水的流动情况不清楚或地下水在各方向都有流动时,悬挂型阻隔墙可以 延伸到地下水位以下将污染物环绕起来,必要时在内部抽取地下水以降低水力 梯度。上坡型指阻隔墙建在污染区上游,阻止地下水流过污染物而导致扩散; 下坡型指阻隔墙建在污染区下游,用于让地下水流过污染区域冲刷污染物,通 常需要与地下水抽提相结合。 根据垂直阻隔墙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方式,垂直阻隔措施可分为泥浆墙 (slurry walls)、灌浆墙(grouting walls)、板桩墙(sheet pile walls)、土壤 深层搅拌(deep soil mixing)、土工膜(geomembranes)、衬层技术(liners) 等。为了达到阻止地下水迁移的目的,要求垂直阻隔墙有非常低的渗透***,实 际应用中通常要求低于 10-7cm/s,同时,阻隔墙需要足够的强度和持久***。在 污染场地具体应用时,需要基于风险控制目标,综合考虑根据场地条件、污染 物***质、风险特征和阻隔技术自身的特点等多种因素,筛选出场地条件下最适 宜的工程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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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泥浆墙(slurry walls) 泥浆墙是最常见的地下阻隔技术之一。泥浆墙的建设方法为首先进行土壤 开挖形成深沟,然后利用低渗透***材料进行回填,通过夯实,形成低渗透***的 连续墙体。 泥浆墙的建筑材料有黏土、膨润土、水泥、混凝土、粉煤灰等。实际应用 中通常是多种材料的组合,如土壤 -膨润土,水泥-膨润土,塑料-混凝土等。由 于污染物和地下材料可能会腐蚀墙体,要根据场地土壤、污染物的***质选择适 宜的泥浆墙材料类型。不同材料类型和材料配比会影响墙体的强度和渗透***, 如在材料中加入水泥可以提高墙体的强度。不同材料组合对污染物阻隔的效果 也存在差异,在具体应用时必须对材料的封存阻隔效果进行评估。 (2)灌浆墙(grouting walls) 灌浆是将适当的物质灌入砂土、岩石和人造建筑物,从而降低被灌物的渗 透***并提高强度。灌浆墙与泥浆墙类似,只是施工方式不同。根据泥浆喷灌的 方式,灌浆墙可以分为压力灌浆、振动梁灌浆和喷射灌浆等。压力灌浆是通过 一定的压力将可固定化的灌浆材料注入到土壤或岩石的空隙中。振动梁灌浆是 用打桩机将******桩打入地下,通过工字桩低端的喷嘴向土壤中注入浆液。喷射 灌浆是基于水切割技术,在非常高的压力条件下,高速度喷射泥浆混合物进入 土壤或岩石中的空隙。喷灌的泥浆经切割、替换,将土壤与凝胶材料混合在一 起,形成土壤柱。灌注的泥浆通常为水泥膨润土泥浆或普通水泥泥浆。理论 上,喷灌技术可应用于任何类型的土壤(砾石到黏土),但土壤类型会改变泥 浆柱的半径,影响施工效率,在黏土中灌浆喷射的效率比沙土要低。 (3)板桩墙(sheet pile walls) 板桩防渗墙是将钢板、预制混凝土、铝或木材用打桩机垂直打入地基以形 成地下阻隔墙,连续的墙需要将板连接起来。为防止板桩连接处的渗漏,还需 要采用灌浆、粉煤灰、水泥等密封接头。 (4)土壤原位搅拌(in situ soil mixing) 土壤原位搅拌是使用一组深层搅拌机将污染场地的土壤和固化剂(通常是 膨润土或水泥浆)强制搅拌,利用固化剂和土壤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 凝结成具有整体***、水稳***好、强度较高的连续墙体。在场地污染控制中,常 采用土壤深层搅拌( deep soil mixing,dsm)。可用的泥浆材料包括膨润土、 水泥、石灰和添加剂(如粉煤灰、矿渣等可以改变材料的组成和耐***)。 (5)土工膜技术(geomembranes) 土工膜是利用低渗透材料来阻隔污染物的迁移。土工膜能够保持连接的完

  6 污染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工程控制技术方案编制

  整***,且其低渗透***是泥浆墙或其他垂直阻隔墙难以达到的。土工膜作为垂直 阻隔墙常用的材料是高密度聚乙烯( hdpe )。由于土工膜片的长度有限,为 了保持连续***,需要将膜板相互连接起来。理论上土工膜墙的深度是没有限制 的,设计深度与建造安装的方法有关。土工膜最常见的安装方式为:表层覆盖 的土工膜通过水平延展或垂直下伸与垂直墙的土工膜形成垂直密封,土工膜的 下端嵌入弱透水层。 土工膜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措施配套使用。土工膜与土壤-膨润土、 土壤-水泥、水泥-膨润土等回填形成组合障碍。土工膜与地工网格组合,层间 用土壤-膨润土、土壤-水泥、水泥-膨润土等回填,形成 c 型衬垫系统 (rcra)作为阻隔墙。 工程控制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提到的阻隔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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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6-1 典型地下阻隔墙技术特点 项目 场地条件 泥浆墙 场地土壤和污染物影响 灌浆墙 板桩墙 土壤深层搅拌 土工膜 与泥浆墙配合使用 时,场地条件影响施 工方式 高密度聚乙烯等 深度有限;受安装方 式的限制 挖沟机,振动梁,泥 浆支撑等 需要开挖

  建筑材料 建设深度 施工方式 场地扰动

  土壤类型和密度影 密实的土壤和坚硬的岩 密实的土壤和坚硬的岩 泥浆材料的选择,场地 响灌浆能力 石区域难以施工 石区域限制钻探能力 地形影响施工方式 黏土、膨润土、水泥、 水泥、膨润土、混 钢板、铝板、木板、预 黏土、水泥、混凝土等 混凝土、粉煤灰等 凝土等 制混凝土等 深度可达 45~60m ; 深度有限(30~45m); 深度可达 35m ;受土壤 受土壤密度和类型 深度可到 60m 以下 受地下岩土***质的影响 密实度和类型的影响 的影响 开挖回填,需要泥浆混 压力灌浆;喷射灌 打桩或钻孔机器将板桩 原位施工,使用深层搅 合区域 浆;化学灌浆 打入土壤 拌机混合 需要开挖,废物处理量 不需要开挖;工人 不需要开挖;工人暴露 原 位 施 工 , 开 挖 量 很 大;工人存在暴露风险 暴露风险小 风险小;施工噪音较大 小;工人暴露风险小 地下污染物可能腐蚀墙 很难保证多个土柱 土柱较小,难以保证墙 体;干湿冻融循环可能 间的连续***,土柱 板桩连接处容易渗透; 体的连续***;污染物、 导致墙体裂缝;仅限于 间的空隙可能导致 其他垂直阻隔墙成本高 岩石混合进入墙体可能 垂直方向 泄漏 导致建设问题

  渗透***远低于其他墙 适应多种类型的土 施工技术成熟;建设快 可建成不规则形状的墙 适应所有类型污染;狭 体;抗腐蚀***强;理 壤;在狭小区域也 速 体;抗化学腐蚀 小区域也能安装 论上的使用寿命为 能安装 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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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制定修复技术方案 6.4.1 制定场地修复技术路线

  根据确定的场地修复模式和场地修复技术或技术组合,制定污染场地土壤 及地下水修复技术路线。修复技术路线应包括污染场地修复总体思路、修复工 艺流程、修复具体步骤、修复过程中受污染水体、气体和固体废物等的无害化 处理处置等。

  6.4.2 优化和确定修复技术工艺参数

  场地修复技术的工艺参数应根据实验室小试结果进行初步确定,还可进一 步通过现场中试进行优化。工艺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处理能力(每批次处理 所需时间),注入井或抽提井尺寸、布设点位和布设方式,药剂投加量或比例 和投加方式,处理条件(温度、物料含水率、粒径大小等),能耗,设备占地 面积或作业区面积等。

  6.4.3 估算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量

  根据污染场地修复技术路线,按照确定的修复技术或修复技术组合,结合 工艺流程和参数,估算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量。修复工程量包括估 算的土壤及地下水理论修复方量,修复方案涉及的工程量以及修复过程中受污 染水体、气体和固体废物等的无害化处理处置的工程量。 估算土壤理论修复方量时,可以每种目标污染物的浓度等值线图为基础, 以场地风险控制值为依据,结合垂向污染模拟确定污染物在场地中的空间分 布,采用专业软件或手动估算等方法进行。对于复合型污染,应将每种目标污 染物的浓度等值线图进行叠加,并根据污染物最大的污染深度估算修复理论方 量。估算地下水理论修复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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