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租公告】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同富邨工业区第栋厂房招租信息公告
019年9月2日(挂牌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次数不超过1周期)
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同富邨工业区第10栋,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共层,出租面积4069.59平方米;另设有门卫室(没有房产证),建筑面积9.59平方米,总出租面积为4079.18平方米。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大浪颐丰华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厂房已办理房屋产权******,物业按现状出租,目前使用中,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108098.27元/月(26.5元/月/平方米,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每两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元/平方米)
经股份合作公司履行《龙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规范(试行)》(深龙华发财【2017】11号)第十条规定的决策程序后,可直接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底价)。
租金凯发app官方网站的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若逾期出租方按日罚以承租方实欠租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深圳市大浪颐丰华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议、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企业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保证其线、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24294.81元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向深圳联交所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报名时缴纳至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若租赁押金大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全部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押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深圳联交所在承租方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剩余招租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4、物业管理费第一至三年2元/月/平方米,第四、五年2.5元/月/平方米,涉及租赁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等费用)概由承租方承担;电梯保养费由承租方负责;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9、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搬迁期为一个月,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招租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10、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
14、该物业设有电梯,电梯使用费用每台每月1000元人民币。配备 315千伏用电,承租方须按合同规定使用该租赁物业。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华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出租方委派厂长1名,厂长的工资由承租方支付,第一、二年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第三至第五年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300元。
8、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9、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